新华社北京4月1日电中国足球协会消息,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3月31日签署了对八一队球员栾义军违反比赛纪律的处理决定。
决定说,3月29日在北京工人体育场进行的全国足球甲A联赛北京国安队与八一队的比赛中,八一队21号运动员栾义军故意用脚踩踏已躺倒在地的对方运动员大腿,严重违纪。现根据《全国足球比赛纪律规定》,作如下处理:
一、停止八一队21号运动员栾义军甲A联赛六轮比赛资格,从第九轮恢复参赛。
二、处以栾义军个人罚款3000元,处以八一俱乐部罚款15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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